王 谦(1900-1973) 河北永年人。早年参加国民革命军。1931年12月参加宁都起义。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红5军团第15军政治部宣传员,军团电台队政治指导员、团总支书记,补充第3师第1团政治委员,军团电台队政治指导员。参加了中央苏区队政治指导员。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、第五次反“围剿”斗争和中央红军长征。1935年6月红一、红四方面军会师后,奉调到红四方面军工作,任红31军特务团政治委员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路129师黎城工作团团长,青年纵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,新编第4旅第11团政治处主任,冀南军区第3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,冀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处长,第9军分区、第3分区政治部主任,解放军晋冀鲁豫军区第4纵队第12旅政治部副主任,冀南军区衡水军分区副司令员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衡水军分区副政治委员,华北军区后勤财务部政治委员,华北军区编外人事部政治委员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1973年逝世。